10月19日24时起广西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上调

首页 > 广西特色 > 经济|发布日期:1970-01-01|编辑: 广西

 根据国家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结合近一段时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自2018年10月19日24时起上调国内成品油价格,即在现行价格的基础上,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上调165元和160元。这次成品油价格调整后,我区国V标准89号汽油从7.37元/升调整到7.49元/升,每升上调0.12元,92号汽油从7.91元/升调整到8.04元/升,每升上调0.13元;95号汽油从8.55元/升调整到8.69元/升,每升上调0.14元;国V标准0号车用柴油从7.56元/升调整到7.70元/升,每升上调0.14元。

各成品油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和广泛宣传国家成品油价格政策,实行明码标价,在明显位置公布成品油价格。各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调整后成品油价格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正常市场秩序,消费者可通过12358价格监管平台举报价格违法行为。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2018年10月19日

   广西市场成品油最高销售价格表

   执行时间:2018年10月19日24时起

10月19日24时起广西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上调

注:1、表中价格包含消费税、增值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2、国Ⅴ标准的普通柴油每升最高零售价格为7.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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