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中国-东盟电视周将于11月23日至29日在桂林举办-广西新闻网

首页 > 广西新闻 > 本地新闻|发布日期:1970-01-01|编辑: 广西

发布会现场。广西新闻网记者 张颖婷 摄

广西新闻网南宁11月5日讯(记者 张颖婷)11月5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第二届中国-东盟电视周新闻发布会,会上介绍了中国与东盟国家媒体交流合作情况以及第二届中国-东盟电视周(以下简称“第二届电视周”)的筹备进展。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在中国-东盟媒体交流年框架下,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同创立电视周品牌,组委会秘书处设在自治区广播电视局,旨在搭建中国与东盟各国深化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交流合作的机制化平台。经批准,第17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期间,第二届电视周将于2020年11月23日至29日在广西桂林市举办。第二届电视周以“合作、创新、互通、共融”为主题,将举办中国-东盟优秀视听节目展播推优、电视周开幕式暨中国-东盟优秀传播案例发布典礼、视听传播峰会及产品展示交易会等系列活动,并发布《中国-东盟电视周视听传播智库报告》。

今年以来,中国与东盟各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媒体携手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坚持客观公正报道,创新开展节目互播、内容合作和技术交流活动形式,共同讲好双方守望相助共同抗疫的故事,在中国与东盟各国之间架起了相知、相亲的桥梁。

在此基础上,本届电视周将突出四个亮点:一是聚焦后疫情时代的媒体发展新趋势,分享媒体在抗击疫情等重大事件中的职责使命和经验做法,共同探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新兴信息技术发展背景下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交流合作。二是立足群众受益,电视周以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呈现,并将开展优秀视听作品展播,让更多的观众“足不出户”体验电视周盛况。三是突出合作共赢理念,加强与国内外一流视听节目制作播出机构合作,进一步提升电视周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四是坚持政府搭台、企业唱戏,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内容、技术、服务等各市场主体搭建交流交易平台。

新闻发布会上,还发布了中国-东盟电视周的新标志等,进一步提升活动的品牌形象,增强活动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中国-东盟电视周新标志。自治区广电局 供图

相关推荐
最新资讯
最新人物
最新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