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教不改!宾阳一"瘾君子"十年内因盗窃"五进宫"

首页 > 广西新闻 > 本地新闻|发布日期:1970-01-01|编辑: 广西

广西新闻网宾阳7月24日讯(通讯员 邵健锐 赵秋美)近日,宾阳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一起盗窃案,被告人屈某因盗窃某公司价值7686元的螺栓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据悉,这已经是屈某第5次因为犯盗窃罪被判处刑罚。

屈某因吸食毒品成瘾,为筹集毒资而实施盗窃,其曾因盗窃罪于2009年被横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011再次被该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后又于2013年被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于2017年被宾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于2018年3月7日刑满释放。刑满释放后,屈某仍然不知悔改,在2018年5月至6月份期间,驾驶一辆摩托车,前后六次到宾阳县古辣镇某公司的料场内,盗窃了该公司十二袋螺栓。经宾阳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窃的十二袋螺栓价格为人民币7686元。

宾阳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屈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依法从轻处罚;屈某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从重处罚。

综上,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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