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桂平7月10日讯(通讯员 黄文媚 巫立慧)桂平一90后男子李某良利用微信假扮“美女”通过“附近的人”添加微信网友诈骗近10万元,被害人报警后李某良被公安机关抓获受审获刑。日前,桂平市人民法院依法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良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其退出的赃款人民币98450元,予以发还给被害人梁某。
2018年10月,被告人李某良在桂平市罗播乡某村自己家中,使用昵称为“守住一分坚持”的微信,通过“附近的人”添加了被害人梁某的微信。被告人李某良故意使用网络上的女性照片作为“守住一分坚持”的微信头像,并对梁某谎称自己是桂平市罗秀镇的女青年,名叫“梁容”。在获取梁某的信任后,被告人李某良以“梁容”的虚假身份编造亲人去世需要丧葬费、家人看病需要医药费、家里欠债需要还钱等理由在微信上向梁某求助。同时,被告人李某良还使用昵称为 “Aug”的微信号添加梁某的微信,谎称该微信是“梁容”的弟弟使用,梁某均信以为真,愿意向“梁容”提供帮助,并于2018年10月至2019年1月期间,多次在微信上转账到被告人李某良的上述两个微信号。其中,梁某转账至昵称为“Aug”的微信共96笔,合计人民币97770元;转账至昵称为“守住一分坚持” 的微信共7笔,合计人民币680元。综上,被告人李某良的两个微信号,共骗取了梁某的人民币9845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李某良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李某良的家属代被告人李某良赔偿了经济损失98450元给梁某,并得到了梁某的谅解,可对被告人李某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李某良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网友在网络交友时要小心防范,在未搞清对方真实身份之前,切莫随意满足其各种要求,特别是涉及转账付款时要多加注意,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一旦发现犯罪可能,及时搜集、固定证据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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