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一女子帮酒友驾车 因无证驾驶被查处(图)

首页 > 广西新闻 > 本地新闻|发布日期:1970-01-01|编辑: 广西

玉林一女子帮酒友驾车 因无证驾驶被查处(图)

民警对形迹可疑车辆进行检查。广西新闻网通讯员 林增崇摄

玉林一女子帮酒友驾车 因无证驾驶被查处(图)

交警部门对女子处以1500元罚款,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广西新闻网通讯员 林增崇摄

广西新闻网南宁6月17日讯(通讯员林增崇)6月14日深夜,玉林市一名女子明知自己未取得驾驶资格情况下主动帮忙酒友驾车,结果被交警部门查获并受到了处罚。

当晚,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四大队在金港路银丰桥附近路段开展酒驾醉驾毒驾周末夜查整治行动。23时许,执勤民警发现一辆从银丰桥驶过来的银灰色轿车走走停停,形迹可疑,便上前对其进行检查,结果发现驾驶室的女司机无法出示驾驶证。经询问,该女司机梁某承认自己尚未参加驾驶资格考试。事发当晚和朋友们聚餐,席间酒友们都喝了酒,考虑到近期交警查酒驾力度大,梁某就主动承担起驾车送酒友回家的“重任”。不料半路上竟然遇到交警设卡检查,这使得梁某顿时慌张起来,致使车辆2次熄火。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公安交警部门对其处以1500元罚款、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交警提醒,无证驾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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